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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军市长在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发布日期:2015-08-14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大军
2015年8月6日
 
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天召开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动员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精神,对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刚才,政府办宏亮主任宣读了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市政府驻民政局工作组组长张维国同志宣读了《北镇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这个方案是经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请各乡镇(街道、农场)、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做好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名普查工作是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项重要国情调查工作,既是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重大任务。
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是从1979年开始,至今已时隔30年, 30年期间无论国家还是我市在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张,城市区域逐步扩大,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行政区划也经历了多次调整,乡镇撤并,村组整合等,许多老地名逐步消失,新地名不断涌现,拿我市“沟北两镇”来说,就出现了许多新道路、新小区、新建筑等基础性设施,如再不进行一次新的规范普查,也会影响百姓的出行和交往等活动。因此,开展地名普查工作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二、正确把握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我市这次地名普查工作从去年7月开始,到2018年6月结束,时间跨度长,工作要求高,实施难度大,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这次普查任务。
一要坚持普查原则。一是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严肃普查纪律,坚决处理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是坚持科学普查。要加强协调,发扬科学、严谨、务实的作风,严格按照普查的规程、流程和时间安排开展工作。三是坚持安全普查。要强化在地名普查中各种作业,尤其是野外作业的安全管理。要妥善保管好普查的数据和资料,妥善处理好普查所涉及的军事、民族、语言等敏感问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四是坚持创新普查。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和优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空间定位、数据采集、信息汇总,提高普查准确度和效率。
二要保障普查质量。普查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关键是质量。数据不真实,普查就失去了价值。要始终强化质量意识,严格质量控制。要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制定控制标准。要按照统一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质量和监督,认真组织质量审核验收。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编造、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保持普查资料的真实性,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
三、切实加强对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范围较广,工作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有序推进。
一是建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做好地名普查工作,市政府成立并调整了北镇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地名普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建立专门普查机构,配齐配强专门人员,每个单位至少配备1名普查人员,工作量大的可适当增派人手,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要求比较强,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民政部门作为普查工作的业务牵头单位,要统筹安排、把握重点、科学组织、勤于指导、严格管理,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地与各地各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积极做好普查工作;各单位,特别是驻在单位要主动配合普查办做好各项数据的添报录入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在时间节点、阶段目标、工作标准上完成普查任务。
三是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工作开展。这次地名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工作,要求市政府在未来3年内必须完成。各单位必须提供强有的支持和保障,特别是经费保障上,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乡两级财政要根据地名普查专项预算,及时安排普查经费,各单位也要安排地名普查的专项资金,把必备的普查设备配全,比如,电脑、照像机等,让工作人员有设备干工作,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市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面加强对整个实施过程的跟进督查和考核,对形成的普查成果逐级严格组织验收,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进行责任追究。
同志们,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上级的部署,精心组织,努力工作,圆满完成我市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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